职能设置

发布者: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05-31浏览次数:4260

一、人事科

1、拟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算方案,并组织实施;2、制订学校年度进人计划;3、教职工招聘、引进、录用、调配、借用、辞职、辞退以及军转干部的安置接收等手续;4、教职工的请假审批和考勤管理;5、教职工奖惩;6、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7、教职工人事信息管理,收集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维护教职工基本信息库,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8、教职工工作证、校徽的发放、换、补等管理工作;9、各类人事综合性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二、师资科

1、制定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学校学科梯队建设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3、人才培养工程人员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4、组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5、办理教职工进修、培训的审批和协议签订;6、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的选拔以及相关人员出国(境)的审批;7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及考核工作。

三、职改办

1、学校职称评审政策研究与管理办法制订;2、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培训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3、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与实施; 4、职称评审备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办理; 5、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定级审核;6、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政策研究与管理办法制订;7、全校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岗位聘用、岗位等级认定; 8、全校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及管理。

四、劳动工资科

1、学校年度工资计划制定及各类工资报表填报;2、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及各类工资、津贴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及教职工工资档案的建档和管理;3、学校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管理工作;4、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伤残补助金等的审核、发放;5、劳务酬金审核发放工作;6、探亲路费的审批、发放;7、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8、开具教职工收入证明;9、全校编制外合同用工的管理,办理全校合同用工年检。

五、社会保障科

1、负责学校年度社会保险、公积金总体预算和计划;2、学校正式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办理、对帐、转移接续和报销;3、学校特殊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及意外保险办理;4、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5、学校正式教职工中非事业编制人员的退休手续办理;6、离校人员停保手续办理;7、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表格填报和管理。

六、劳务管理

1、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签订;2、劳动合同用工的政策制定、调控与管理;3、合同用工人员岗位的审核与管理,人员的遴选、考核;4、合同用工人员合同的审核、签订、终止与解除;5、合同用工人员社会保险的核算、交纳;6、合同用工人员岗位数据维护、统计,总结、绩效报告;7、办公用品的采购与发放,设备、家具及固定资产的管理;8、各类人事信访案件的材料收集、原附中遗留协议经费的发放;9、处内办公场所的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10、领导交办其他工作的落实。

七、人事档案室

1、贯彻执行《档案法》及上级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政策、条例规定,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日趋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2、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和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各单位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接收调进、录用等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和档案信息;4、收集、鉴别、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5、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登记干部职务变动情况,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6、调离、辞职、辞退、自动离岗、开除等教职工的档案转递;7、人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工作;8、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八、人才工作办公室

1、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目标与规划; 2、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含柔性引进)的引进、服务、考核和续聘等工作; 3、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遴选推荐和相关考核等;4、我校“磁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的申报、评选和管理工作;5、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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