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教师低职高聘聘用结果的公示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教师低职高聘暂行办法》(湖师发[2021]9号)的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职能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度低职高聘聘用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
请广大教职工监督。
监督举报邮箱:jiwei20060302@163.com。监督举报电话:6573766(纪委)、6572187(职改办)。
校职改办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