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聘用岗位异动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聘用与设置工作实际,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校2022年度聘用岗位异动调整工作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及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现聘用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且岗位等级为“晋升前资格对应职级的最高等级”的,本次申报类型为“直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可申报“晋升资格对应职级的最低等级岗位”。如:2020年度副教授新晋升为教授的专任教师,现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五级、聘用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的,此次可申报异动的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四级、聘用岗位名称为教授四级。
申报材料为:《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直聘调整专业技术岗位核准表》和《年度直聘岗位异动人员登记表》(模板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2021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1、现聘用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且岗位等级已为“晋升前资格对应职级的最高等级”的,本次申报类型为“直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可申报“晋升资格对应职级的最低等级岗位”。如:2021年度副教授新晋升为教授的专任教师,现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五级、聘用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的,此次可申报异动的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四级、聘用岗位名称为教授四级。
申报材料为:《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直聘调整专业技术岗位核准表》和《年度直聘岗位异动人员登记表》(模板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现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且岗位等级为“晋升前资格对应职级的非最高等级”的,本次申报类型为“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只能申报晋升前资格对应职级的最高等级岗位。如: 2021年度副教授新晋升为教授人员,现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六或七级、聘用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二或三级的,本次申报类型为“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申报异动的聘用岗位等级只能为专业技术五级、聘用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
申报材料为:
(1)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申报竞聘晋升岗位等级核准表》(模板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及业绩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审核人签名和审核单位公章。
(3)《年度竞聘岗位异动人员登记表》(模板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干部提拔人员及申报材料
2021年党委组织部提拔的处级、科级干部,可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或管理岗位聘用,并根据实际聘用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一)被提拔人员提拔前原岗位为专技岗的:
1、可选择异动至现任职务所对应的管理岗位,享受晋升后的管理岗位待遇,申报材料为:《年度管理岗位人员申报调整管理岗位核准表》《年度聘用管理岗位异动人员登记表》(模板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或放弃管理岗位异动,保持原专技岗的岗位类型及待遇。
2、如果通过了2020年或2021年职称评审的,可放弃管理岗位异动,参与专技岗直聘或竞聘(申报程序、材料同第一条中“职称评审通过人员”)。
3、被提拔人员提拔前原岗位为专技岗,但现已转到管理岗位的,只能参与管理岗位异动。
(二)被提拔人员提拔前原岗位为管理岗的:
直接申报岗位异动至现任职务所对应的管理岗位。
申报材料为:《年度管理岗位人员申报调整管理岗位核准表》《年度聘用管理岗位异动人员登记表》(模板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工作程序
本年度聘用岗位异动调整严格执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职能部门审核、组织评议、学校聘用”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向申报岗位所在单位提出调整聘用岗位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二级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申报岗位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申报聘用岗位所在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审核业绩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个人,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携带各二级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到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竞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业绩支撑材料,经审核的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由申报岗位所在单位集中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校人事处岗设办,其中个人《年度聘用岗位异动人员登记表》须按单位汇总后上报。
(四)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评审通过拟聘人员。评审结果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五)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通过年度聘用岗位异动调整。评议结果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
(六)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年度聘用岗位异动调整,结果报省人社厅。
(七)学校依据省人社厅批复,调整聘用岗位。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3月9日至15日。
(二)单位审核:3月9日至15日。
(三)职能部门审核:3月9日至18日。
(四)单位公示:3月15日至21日。
(五)人事处受理单位申报:3月21日至24日。
四、注意事项
(一)年度聘用岗位的异动调整严格执行“先申报、再审核”的工作规范,无“个人申报”的,一律不予以聘用岗位异动调整。
(二)申报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的,竞聘岗位条件严格按《关于印发〈湖北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等5份文件的通知》(湖师发〔2014〕24号)的规定执行,个人业绩材料截止计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凡申报对象和申报类型不在本通知之列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四)本通知中“单位”均指学校二级单位。教师“申报岗位所在单位”为学校相关教学学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岗位所在单位”为学校相关专技业务主管部门,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岗位所在单位”为校档案馆;其他“申报岗位所在单位”类推。 “现工作所在单位”为现个人工作关系所在校二级单位。
(五)人事处只受理单位申报且严格执行“一报制”,即在规定时间内,学校仅受理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一次,各单位、个人不得补报、重报。
(六)申报材料审核严格执行“一审负责制”,即“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七)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申报材料和审核结果的“双公示”制度,坚持审核材料公开、审核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年度聘用岗位异动调整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任何违反“公开、公平、公正”行为,一经查实必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申报材料《年度聘用岗位异动人员登记汇总表》(模板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515971285@qq.com。其余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407办公室。人事处受理以上申报材料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