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湖师办[2020]6号)和《湖北师范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湖师办[2020]9号)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测试(心理测试和体检)和考察合格,报2022年10月26日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曹楠同志为高层次才配偶校内专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 号 | 申请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拟聘单位和岗位 | 进入方式 | 考核、测试和考察情况 | 备注 | |||||
姓名 | 所在单位 | 人才类别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最高 学历 |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职称 | |||||
1 | 胡天佑 | 教师教育学院 | 往年引进博士 | 曹楠 | 1994.05 | 硕士 研究生 | 湖北师范大学 小学教育专业 | 音乐学院 管理岗 | 校内专项招聘 | 合格 | 获批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湖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邮箱:jw@hbnu.educ.cn
人事处:0714-6572927
湖北师范大学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