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做好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湖师形象,发挥教师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背景,我们向全体教职工发出倡议:在校园倡文明之风,践文明之行,做文明之人,坚持做到“十要”。
一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敬老爱幼家庭和睦;
二要举止文明谈吐文雅, 为人师表防微杜渐;
三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态端正精神饱满;
四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诚实守信说到做到;
五要治学严谨修身养德, 关爱学生循循善诱;
六要创新教法教学相长,因材施教规范高效;
七要卫生节俭安全第一,仪容仪表端庄整洁;
八要加强学习追求卓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九要知荣明耻严于律己,正气浩然精细严谨;
十要健康生活热情工作,修身养德崇尚科学。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中去。以优美的校园环境、和谐的校园氛围、良好的师表形象,卓越的工作业绩,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湖北师范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教师工作部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