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82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0321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修订<关于加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黄办发电〔201786号)和《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拨推荐工作的通知》(黄人社函〔20231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2023年度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以下简称“市突专家”)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一)“市突专家”选拔范围为我市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在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对接人选须为近五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市突专家”选拨名额共60名,其中,高技能人才6名、基层一线人才3名。

(三)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市突专家”选拔对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列为“市突专家”选拔对象;已获得“市突专家”及以上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选拨条件

申报“市突专家”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专业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全职在黄工作(含组织外派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11日后出生),近5年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突出。重点从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和产业链、基层工作一线,甘于奉献、业绩一流且发挥骨干作用的拔尖人才中选拔。

专业技朮人才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中级),具体选拨条件按《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0321号)执行(附件4)。

三、选拔程序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组织评选,择优推荐1名人选报人事处,学校对提交的推荐人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书面材料:

《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1);

《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个人支撑材料(含个人事迹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论文等材料复印件)(装订格式要求参见附件3)。

以上书面材料各一式一份。

(二)电子材料:

《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情况登记表》;

个人事迹材料。

以上电子材料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14,逾期不报,视为无申报人选。

联系人:郭君, 联系电话:6575256.

 

 

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1023

 

附件:

附件1.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登记表.doc

附件2.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3附件3.市级专家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

附件4.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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