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聚焦“争博点、强特色、创一流、促转型”目标任务,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根据《湖北师范大学“磁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就深入实施“磁湖学者计划”及开展2024年度“磁湖学者计划”人才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遴选项目及要求
(一)遴选项目。“磁湖学者计划”的人才类别分为杰出学者、领军学者、青年学者。其中杰出学者、领军学者,原则上在学校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或具有研究平台的学科中设置岗位;青年学者按条件评审。
(二)遴选要求。申报人选应满足《湖北师范大学“磁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相应的入选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选择其中一类岗位向所在学院申请,填报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拟定推荐人选并报学校。
(三)学校遴选。
1.资格审查。根据评选条件,人事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2.学校评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确定最终人选,上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3.公示聘任。学校对评审通过的各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任合同。
四、目标任务和聘期时间
目标任务根据《湖北师范大学“磁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人才层次类别确定;聘期为三年。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1)纸质材料包括:
①申报书一式两份;②“磁湖学者计划”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三);③近5年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须装订成册、内附目录)。
(2)电子材料包括:
①申报书;②“磁湖学者计划”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需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君,联系电话: 6575256。办公地点:行政楼407室。
附件:
1.印发《湖北师范大学“磁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pdf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