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家校协同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7-12浏览次数:899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弘扬教育家精神,践行育人新使命,大力促进家校融合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实施方案》(湖师发[2022]34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4年暑期持续开展“教师家校协同行动”(简称“家校协同行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聚家校合力,提升“三全育人”实效,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造我校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队伍。

二、工作安排

教师家访对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及少数民族学生为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家访学生情况,做好日常关怀与进家门关爱、物质帮扶与精神关爱、线上家访与线下走访“三个相结合”。通过家访,了解掌握学生成长环境与发展困惑,宣传学校发展情况与收集学校发展建议。

1.组织动员:各单位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学院教师走访1-2户学生家庭。学生工作部组织动员学工队伍专项开展“百师进百家访百生”活动。

2.明确任务:各学院遴选不少于学院学生(含研究生)总人数15%的走访学生名单。各职能部门与对接学院协商制定家访实施方案,校领导深入到联系学院开展家访活动,暑期家访结束时间为829日。教在家访前要学习借鉴行动指南(见附件1),倡导为每一名学生点亮一个微心愿,并进行不定期回访。

3.整改反馈:各学院收集整理《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家访记录表》(见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家访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将附件3电子档于9月30日之前提交至教师工作部指定邮箱:1032226211@qq.com。各单位通过汇总问题清单,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无法短期整改完成的,由教师工作部汇总后提交校党委研究后统一部署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单位充分认识教师家校协同行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组织部督促党员教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好家校协同行动相关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纪律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示范引领。宣传部加强典型宣传,充分挖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讲好湖师教育好故事,发出湖师教育好声音。 


附件1:家校协同行动指南(2022年版).docx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家访记录表.docx

附件3: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家访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湖北师范大学“家校协同行动”工作对接一览表.xlsx 

 

教师工作部

                                    20247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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