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磁湖人才计划”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11-11浏览次数:102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磁湖人才计划”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湖师发202135号)文件要求,人事处将开展2022年“磁湖人才计划”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9年“磁湖人才计划”人选,开展期满考核;

2.2021年“磁湖人才计划”人选,开展年度考核。

具体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磁湖人才计划”人选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重点考核人选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工作程序和步骤

1.被考核人员填写《“磁湖人才计划”人选履职考核表》(附件2),提供规定的科研和教学成果支撑材料,到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进行科研和教学成果认定。

2.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被考核人员业绩材料,进行成果认定,在《“磁湖人才计划”人选履职考核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

3.被考核人员所在学院结合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对照被考核人员聘用合同的聘期目标任务,认真进行考核审查,在《履职考核表》中给予明确的考核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所在学院将被考核人员的《履职考核表》汇总,提交给交人事处。

4.人事处组织专家组对被考核人员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1.被考核人员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将考核工作通知到每一位被考核人员。

2.被考核人员要认真准备,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

3.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学院要严肃认真,做好审核、考评工作。

4.所在学院汇总本学院被考核人员的《履职考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2121日前提交给人事处人才科407室。

联系人:郭君,联系电话:6575256   

  

 附件材料:

附件1:2022年“磁湖人才计划”被考核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磁湖人才计划”人选履职情况表.xls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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