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家校协同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1163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大力促进家校融合,积极推进“教联体”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实施方案》(湖师发[2022]34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3年暑期持续开展“教师家校协同行动” (简称“家校协同行动”)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动员全校教职工走访学生家庭,凝聚家校合力,提升“三全育人”实效,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锻造我校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职工队伍。

二、工作安排

家访对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及少数民族学生为主,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家访学生情况,做好日常关怀与进家门关爱、物质帮扶与精神关爱、线上家访与线下走访“三个相结合”。通过家访,了解掌握学生成长环境   与发展困惑,宣传学校发展情况与收集学校发展建议。

1.组织动员:各单位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及学院教师走访1-2户学生家庭。学生工作部组织动员学工队伍专项开展“百师进百家访百生”活动。

2.明确任务:各学院遴选不少于学院学生(含研究生)总人数15%的走访学生名单。各职能部门与对接学院协商制定家访实施方案,校领导深入到联系学院开展家访活动,暑期家访结束时间为9月1日。教职工在家访前要学习借鉴行动指南(见附件1),倡导为每一名学生点亮一个微心愿,并进行不定期回访。

3.整改反馈:各学院收集整理《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家访记录表》(见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家访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档于9月30日之前提交至教师工作部指定邮箱: 1032226211@qq.com。各单位通过汇总问题清单,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无法短期整改完成的,由教师工作部汇总后提交校党委研究后统一部署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充分认识教师家校协同行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组织部督促党员教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好家校协同行动相关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纪律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示范引领。宣传部加强典型宣传,充分挖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讲好湖师教育好故事,发出湖师教育好声音。

 

 

 

 

                                  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6日

附件1:家校协同行动指南(2022年版).docx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家访记录表.docx

附件3: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家访情况汇总表.xlsx

“家校协同行动”职能部门--学院对接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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