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黄石市人民政府湖北师范大学共建湖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黄石一中)协议》精神,加强湖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黄石一中)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校内教职工公开选聘湖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黄石一中)副校长。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
湖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黄石一中)副校长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思想端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学校管理工作;
3.能够践行湖北师范大学附属集团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熟悉基础教育的基本规律,掌握教育发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在编在岗人员;
2.现聘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校工作两年以上;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课程论等学科专业背景,或具有中学中层以上工作经历。
三、组织领导
湖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黄石一中)副校长选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校人事处牵头,会同组织部、教务处、科学研究发展院、教师教育学院、工会等相关单位,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纪委负责选聘工作全程监督。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者填写《湖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黄石一中)副校长选聘报名表》,于9月6日前将电子档(以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和纸质档报名表报人事处,联系人:夏婷婷,电话:0714-6578299,邮箱:293312590@qq.com。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对人选进行摸排,开展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选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名单。
(三)民主推荐。人事处根据聘任考核入选名单,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
(四)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根据聘任考核、民主推荐情况,结合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五)人事考察。发布考察预告,成立考察工作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听取纪检监察、信访、法治、综治、科研、教学等部门意见。
(六)讨论决定。人事处将考察情况提交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并作出聘任决定。
(七)公示聘用。人事处网站进行任前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
五、职责与待遇
聘用人员担任湖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黄石一中)副校长期间的职责与待遇经由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选聘岗位所在单位配合做好选聘工作。
(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进行监督、受理申诉、举报事宜。
(三)坚决制止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和拉票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其中举报箱设在学校收发室旁,电子邮箱:jw@hbnu.edu.cn(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14-6573766(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8299(人事处)。
人事处
2024年8月30日